北京某大学的分校,校园不大,环境很好,以前是帮助各大单位委培外语人才的,有很好的设备,由於新的一年已无委培任务,於是学校将和外语有关的专业移到这里上课。
90年夏末的一天,我嚼着口香糖、听着崔健的歌,第一次走进了我的大学教室。那天应该是去登记、领书的。进教室前我就在想∶大学同班应该有几个漂亮女生吧!可别再像高中时那样不堪回首。
可一进门,我就失望了,屋里只坐着一个男生,两腿翘在桌上,叼着根烟,寸头、小眼睛、高鼻子、脸上有一股痞劲。他正眯着眼睛看我,我和他对视了一眼,立刻就知道他不是善茬(北京土话,意为不好惹)。为了避免产生敌意,我把对视变做了微笑。
“嘿!”
“嗯。”他也向我点头。
“这是90A班吗?”我问。
“应该是吧,你也是这儿班的?”
“对,怎么没人?”
“不知道,你听什么呢?”
“崔健。”说着我坐到他身边,分给他一个耳机,而他也递给我一支烟。我们边听边聊,他叫小义,大我一岁。崔健的歌使我们迅速成为朋友,当“花房姑娘”响起时,我俩同声唱起。
“我不敢抬头看着你的、哦!”唱到这里时歌声嘎然而停,因为从外面走进了四个女生,直到现在我还敢发誓,那是我见过的最丑最丑的丑女四人组!“姑娘”两字唱不出来,被我俩生生咽进肚内以至呼吸不畅,大声咳起来。
我俩相互对望,突然忍不住放声大笑。这笑声至少持续了一分钟,小义由於两腿翘在桌上笑的失去平衡跌到了地上,而我也因笑的肚子疼而趴在课桌上。
四个丑女看着我们狂笑有些不知所措,而其中一个皮肤较黑的丑女似乎明白了我们在笑什么,她用憎恶的眼光看着我们然后转头拉同伴坐下。
任何人在狂笑时都不会好看,至今我也非常幸运的觉得如果小玫早进教室半分钟,见到我的第一印象是我狂笑的丑态,可能后面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故事了。
在我们狂笑声渐止,我脸上笑意即将消退(后来小玫对我说,正是这似退非退的笑容电到了她),我的头从课桌上抬起的时候,伴着清脆的脚步声小玫走进了教室。实际上她第一眼看的是小义,也难怪他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小玫看到小义的样子,也忍不住抿嘴一笑,而当她微微转头看到我时,笑容明显的凝结了一下,她的眼睛似乎也闪了一下。这也是我对小玫的第一印象,一双闪亮的黑眼睛。不等我再次捕捉她的面容时,她已找好了一个座位转身坐下。
虽然未看清她的面容,但我已肯定这是个美女。我开始以一个标准恋足者的眼光从背后观察她∶平底白色船型皮鞋、透明丝袜延伸至及膝白底碎花裙内、淡黄色丝质无袖上衣、仍残留一些烫过痕迹的黑发散散的搭在颈后。
第一个结论∶衣着清新,雅致流行,为之眼亮,衣着气质不错,家境也应不错。
由下到上看完一遍后,眼光再转回。由於船型皮鞋的缘故,只能看到部分脚面,“为什么不穿凉鞋让我看到你脚趾!”我心中暗喊。丝袜包裹下的足踝若隐若现,小腿肚沟画出的曲线让我目眩难以形容。(多年后乔丹在总决赛第6场投入职业生涯最后一球的曲线又让我目眩的想起小玫的小腿曲线,也许类比的不够恰当。)“嘿!看什么呢!?”小义拍了我一下,并一脸坏笑的看着我。
我收回目光,小义已从地上起来坐到了我身边,他低声说∶“这妞不错。”
我看他一眼,随即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这也是我的一贯作风,在他人面前隐藏自己真实喜好)。可这次却被小义识破,他低声说∶“装、装、装、装什么你!眼都直了,下边直了没有?”
认识还不到五分钟就说得这么肆无忌惮,看来小义是个厚脸皮、大大咧咧的人。
我没理他,又把目光投向小玫,这一次看到了她的裸臂,我暗自吸气,她的皮肤竟如此白嫩。凭这一眼和开始看到的那双黑亮的大眼睛,我做出了第二个结论∶她有双极美的脚。这综合了古龙和我的经验,古龙说眼睛大的女孩子脚一定好看,而从我以往的经验是皮肤白嫩的女孩子脚一定好看!
直了,下边直了,我的身体随着刚才的结论和再度移到小玫下肢的目光产生了生理变化。我转头看小义是否还在注意我,而小义竟已站起向小玫走去。
“坏了,他要先下手。”我心中暗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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